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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2023
-
06
山東森鹿皮業有限公司 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監測方案
威海市生態環境局文登分局于2023年2月9日發布了《關于落實2023年度土壤污染防止工作的通知》,文件中明確了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應全面落實土壤污染防治三項法定義務,按照《工業企業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監測技術指南(試行)》(HJ 1209-2021)有關要求完成《2023年度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監測方案》編制。
山東森鹿皮業有限公司
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監測方案
行政區域:威海市文登區
企業名稱:山東森鹿皮業有限公司
編制時間:2023年4月
山東森鹿皮業有限公司 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監測方案
威海市生態環境局文登分局于2023年2月9日發布了《關于落實2023年度土壤污染防止工作的通知》,文件中明確了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應全面落實土壤污染防治三項法定義務,按照《工業企業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監測技術指南(試行)》(HJ 1209-2021)有關要求完成《2023年度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監測方案》編制。
山東森鹿皮業有限公司位于山東省威海市文登區環山辦萬得路2號,屬于皮革鞣制加工行業,根據“威海市文登區2022年重點排污單位名錄” ,為土壤環境污染重點監管單位,公司根據《工業企業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監測技術指南(試 行)》(HJ 1209-2021),編制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監測方案。
(1)《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2)《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3)《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2019年6月25日修正、施行)。
(4)《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施行)。
(5)《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國務院2016年)。
(6)《關于印發“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農村生態環境保護規劃的通知”》(環土壤〔2021〕120號)。
(7)《威海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威政發[2017]19號)。
(8)《山東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魯政發[2016]37號)。
(9)《中華人民共和國畜牧法》(2015年4月24日修正、施行)。
(1)《土壤環境監測技術規范》(HJ/T166-2004)。
(2)《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技術導則》(HJ25. 1-2019);
(3)《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 監測技術導則》(HJ 25.2-2019);
(4)《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地下水環境》(HJ 610-2016);
(5)《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評估技術導則》(HJ25.3—2019);
(6)《地下水環境監測技術規范》(HJ/T164-2020);
(7)《地塊土壤和地下水中揮發性有機物采樣技術導則》(HJ 1019-2019);
(8)《重點行業企業用地調查信息采集技術規定(試行)》(中國環境保
護部 2017.8. 15);
(9)《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土壤環境(試行)》(HJ 964—2018);
(10)《重點行業企業用地調查樣品采集保存和流轉技術規定(試行)》(中 國環境保護部 2017.8. 15);
(11)《工業企業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監測技術指南(試行)》(HJ 1209-2021);
(12)《重點監管單位土壤污染隱患排查指南(試行)》(生態環境部公告 2021年第1號);
(13)《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
(14)《地下水質量標準》(GB/T 14848-2017);
(15)《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 3838-2002);
(16)《土壤質量 土壤樣品長期和短期保存指南》(GB/T 32722-2016)。
(1)《威海市生態環境局文登分居關于做好2023年度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2023年2月9日;
(2)《威海市文登區2022年重點排污單位名錄》,2022年5月31日;
(3)《文登市森鹿制革有限公司皮革干線生產車間搬遷改造項目》,山東華瑞環保咨詢有限公司,2019年12月,;
(4)《文登市森鹿制革有限公司濕加工車間搬遷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文登市環境保護科學研究所,2007年6月;
(5)《山東森鹿皮業有限公司土壤污染防治責任書》 。
(6)山東森鹿皮業有限公司相關工藝、設備技術資料;
(7)山東森鹿皮業有限公司其它相關資料。
通過資料收集、現場踏勘及人員訪談等工作,排查企業內所有可能導致土壤或地下水污染的場所及設施設備,將其識別為重點監測單元并對其進行分類,制定自行監測方案,對疑似污染區域布設采樣點。
主要工作內容包括資料收集與分析、現場踏勘、污染識別、監測方案制定、 方案審核、方案確定、報送和公開自行監測方案。本次采取的調查方法具體如下:
(1)通過對廠區生產工藝的分析,初步分析地塊中可能存在的污染物種類;
(2)通過前期資料收集、現場踏勘、人員訪談,對廠區區塊功能的識別, 分為:生產區、固廢區、污水處理區、廢氣處理區、儲罐區等,以識別潛在污染區域;
(3)根據地塊現狀及土壤污染隱患排查,結合《工業企業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監測技術指南(試行)》(HJ 1209-2021)要求,設定采樣點位及采樣深度;
(4)形成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監測方案,企業按照方案定期開展自行監測。
圖1-1技術路線圖
本次工作收集資料清單如下:
表1-1 收集資料清單
信息 |
項目信息 |
基本信息 |
企業總平面布置圖、重點設施設備分布圖、雨污管線分布圖及企業基本情況簡介說明、土地規劃許可證、地塊規劃條件、企業名稱變更核準通知書。 |
生產信息 |
企業原輔料使用情況表、企業三廢產生及處置情況、企業生產工藝流程圖,化學品信息。 |
生態環境管理信息 |
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竣工環保驗收報告、排污許可證、危廢處置協議、突發環境事件風險評估報告、環境應急預案;企業所在地地下水功能區劃;土壤和地下水環境調查監測數據、歷史污染記錄;廢氣、廢水收集、處理及排放,固體廢物產生、貯存、利用和處理處置等情況;相關管理制度和臺賬。 |
重點場所、設施設備 管理情況 |
重點設施、設備的定期維護情況。 重點設施、設備操作手冊以及人員培訓情況。 重點場所的警示牌、操作規程的設定情況。 |
與生產車間主要負責人員、企業環保管理人員以及主要工程技術人員等進行訪談,進一步了解企業生產、環境管理等相關信息,包括設施設備運行管理、固體廢物管理、化學品泄漏、歷史運行情況、環境應急物資儲備等情況。
- 9 -
山東森鹿皮業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8月,注冊資本1710萬元,注冊地址山東省威海市文登區環山辦萬得路2號,法定代表人張錦衛,屬于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經營范圍:皮面革、油柔革、裝飾布制造;備案范圍內的貨物進出口。
山東森鹿皮業有限公司前身為文登市制革廠,始建于1953年,1993年7月26日組建成立文登市森鹿制革有限公司,2020年8月19日成立山東森鹿皮業有限公司,承接原文登森鹿制革有限公司的資產和債務并繼續開展原來的業務。2007年該公司主要生產車間由文登區米山路173號原址搬遷至環山工業園新廠區,其中濕線加工車間位于廠區北部,干線生產車間位于廠區南部,為了提高生產車間利用效率,2019年12月公司投資10000萬元實施皮革干線生產車間搬遷改造項目,將干線生產車間由廠區南部搬遷至廠區北部,并對部分生產設施進行更新改造。根據《山東省重金屬污染防治三年規劃(2018年至2020年)》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為實現重金屬減排工作,公司于2020年3月在原有含鉻廢水處理設施的基礎上,投資120萬元實施含鉻廢液循環利用技術改造項目,通過對含鉻廢液進一步深度凈化處理和生產工藝改進,實現部分高濃度含鉻廢水處理后循環利用。針對皮革干線生產車間和污水處理站的廢氣設施老舊情況,公司于2020年3月投資490萬元,采用活性炭吸附脫附催化燃燒工藝新建皮革干線生產車間有機廢氣處理設施,采用噴淋除臭工藝新建一套污水處理站廢氣處理設施,替換現有相關工序的廢氣處理設施。公司于2021年7月進行污水處理站改造升級,提高出水水質;2022年7月對污水處理站臭氣處理設施進行升級,采用噴淋+生物除臭法進行處理。公司信息一覽表如下:
表2-1 企業基本信息一覽表
企業名稱 |
山東森鹿皮業有限公司 |
曾用名 |
文登市森鹿制革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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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威海市文登區環山辦萬得路2號 |
統一信用代 碼 |
91371081MA3TRP43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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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類型 |
有限責任公司 |
法人代表 |
張錦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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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業類別 及代碼 |
C1910皮革鞣制加工 |
地理位置 |
121°35′06″E 37°05′43″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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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地面積 |
25hm2 |
營業期限 |
2020-08-19至無固定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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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許可證編號 |
91371081MA3TRP4342 |
經營范圍 |
皮革制品制造;皮革鞣制加工;產業用紡織制成品制造;許可項目:貨物進出口;道路貨物運輸(不含危險貨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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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塊沿用歷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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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始日期 |
結束日期 |
土地性質 |
行業代碼 |
行業類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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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3月 |
未利用地(據調查建廠前該地塊一直 為未利用地,無工業企業遺留污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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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3月 |
至今 |
工業用地 |
C1910 |
皮革鞣制加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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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3月地塊衛星影像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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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2月地塊衛星影像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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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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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6月地塊衛星影像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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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地塊衛星影像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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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2 企業已有環境調查
調查時間 |
調查單位 |
報告類型 |
2021年1月 |
山東佳諾檢測有限公司 |
山東森鹿皮業有限公司自行監測方案 |
2022年10月 |
山東森鹿皮業有限公司 |
土壤污染隱患排查報告及整改方案 |
表2-3 企業歷史土壤和地下水質量監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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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測時間 |
監測單位 |
監測類別 |
監測類別 |
監測指標 |
是否達 標 |
2020. 3.23 |
山東佳諾檢測股份有限公司 |
周期性監測 |
地下水 |
PH、六價鉻、總硬度、耗氧量、亞硝酸鹽、氨氮、氯化物、揮發性酚類 |
達標 |
2020.4. 15 |
山東佳諾檢測股份有限公司 |
周期性監測 |
地下水 |
PH、六價鉻、總硬度、耗氧量、亞硝酸鹽、氨氮、氯化物、揮發性酚類 |
達標 |
2020.8. 31 |
山東佳諾檢測股份有限公司 |
周期性監測 |
地下水 |
PH、六價鉻、總硬度、耗氧量、亞硝酸鹽、氨氮、氯化物、揮發性酚類 |
達標 |
2020.10.20 |
山東佳諾檢測股份有限公司 |
周期性監測 |
地下水 |
PH、六價鉻、總硬度、耗氧量、亞硝酸鹽、氨氮、氯化物、揮發性酚類 |
達標 |
2020.8.17 |
山東佳諾檢測股份有限公司 |
年度監測 |
土壤 |
砷、鎘、鉻(六價)、銅、鉛、汞、鎳、四氯化碳、氯仿、氯甲烷、1,1-二氯乙烷、1,2-二氯乙烷、1,1-二氯乙烯、順-1,2-二氯乙烯、反-1,2-二氯乙烯、二氯甲烷、1,2-二氯丙烷、1,1,1,2-四氯乙烷、1,1,2,2-四氯乙烷、四氯乙烯、1,1,1-三氯乙烷、1,1,2-三氯乙烷、三氯乙烯、1,2,3-三氯丙烷、氯乙烯、苯、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乙苯、苯乙烯、甲苯、間二甲苯+對二甲苯、鄰二甲苯、硝基苯、苯胺、2-氯酚、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熒蒽、苯并[k]熒蒽、?、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萘 |
達標 |
企業總平面布置
山東森鹿皮業有限公司 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監測方案
項目區水文地質情況:評價區地貌單元屬于剝蝕丘陵類型。場區地層自上而下分為第四系雜填土、粉質粘土、粘土、細砂、粗砂、強風化花崗巖,區域地下水類型分為基巖裂隙潛水和第四系沉積層孔隙潛水。依據巖石性質和含水特征,含水層由新至老分為三層:一是第四系沖積洪積層中的地下水;二是第四系海相沉積層中的地下水;三是元古代變質巖層中的地下水。地貌、構造、巖性及氣候等因素,控制著地下水的埋深、儲存和運動規律。基巖裂隙水賦存于花崗巖風化裂隙中,一般埋藏較深,約3m~8m,裂隙發育深度一般小于25m,單井涌水量一般小于100m3/d,水質較好,為礦化度小于0.5g/L的碳酸鹽型水;第四系沉積層孔隙水為淺層潛水,含水巖組為中、粗砂層,由于砂層較薄,含水層富水性差,一般埋藏較淺,為0.5m~3m,單井出水量一般小于50m3/d,為礦化度小于1.0g/L的碳酸鹽型水,年內水位變化較大,旱澇不均,一般枯水期水位8~10m、豐水期水位3~4m。地下水主要受大氣降水補給,降水滲入地下,沿基巖裂隙及第四系松散沉積層的孔隙由高處向低處流動,致使地下水不易在山區蓄積,其運動變化較大,地下水位年變化幅度為4m~6m。項目區地下水由東南向西北走向。
- 17 -
表4-1項目原輔材料及能源、水資源消耗情況
序號 |
名稱 |
單位 |
年耗量 |
儲存量 |
應用工序 |
儲/運方式 |
1 |
原料 |
|
|
|
|
|
1.1 |
牛原皮 |
萬張/a |
180 |
15 |
生產工藝各工序 |
原料庫/汽運 |
2 |
輔助材料 |
|
|
|
|
|
2.1 |
Ca(OH)2(氫氧化鈣) |
t/a |
3076 |
10 |
脫毛、浸灰 |
庫房/汽運 |
2.2 |
Na2S(硫化堿) |
t/a |
636 |
8 |
脫毛、浸灰 |
庫房/汽運 |
2.3 |
鉻粉(三價鉻鹽) |
t/a |
1654 |
10 |
鞣制、染色 |
庫房/汽運 |
2.4 |
水性涂料 |
t/a |
450 |
8 |
涂飾 |
庫房/汽運 |
2.5 |
加脂劑 (亞硫酸化皮革加脂劑) |
t/a |
600 |
10 |
染色 |
庫房/汽運 |
2.6 |
環保染料 |
t/a |
1187 |
120 |
染色、涂飾 |
庫房/汽運 |
2.7 |
Na2CO3(碳酸鈉) |
t/a |
277 |
2 |
浸水 |
庫房/汽運 |
2.8 |
NaCl(氯化鈉) |
t/a |
3000 |
50 |
浸酸、鞣制 |
庫房/汽運 |
2.9 |
NH4Cl(氯化銨) |
t/a |
711 |
10 |
脫堿 |
庫房/汽運 |
2.10 |
HCOOH(甲酸) |
t/a |
470 |
2 |
鞣制 |
庫房/汽運 |
2.11 |
H2SO4(硫酸) |
t/a |
313 |
2 |
浸酸、鞣制 |
儲罐/汽運 |
2.12 |
HCOONa(甲酸鈉) |
t/a |
456 |
8 |
鞣制 |
庫房/汽運 |
2.13 |
NaHCO3(碳酸氫鈉) |
t/a |
1259 |
20 |
鞣制 |
庫房/汽運 |
2.14 |
酶制劑(多種蛋白酶) |
t/a |
234 |
20 |
脫堿 |
庫房/汽運 |
2.15 |
污水處理藥劑 |
t/a |
500 |
50 |
污水處理 |
庫房/汽運 |
3 |
能源與水 |
|
|
|
|
|
3.1 |
電 |
104KW/a |
1200 |
|
生產、生活 |
威海電網 |
3.2 |
新鮮水 |
m3/a |
2643630 |
|
生產、生活 |
米山水庫 |
3.3 |
蒸汽 |
t/a |
55103 |
|
生產、生活 |
城市集中供熱 |
公司的主要業務為牛皮革加工生產,主要工藝包括濕線加工皮革半成品和皮革干線加工。
1、濕線加工皮革半成品
帶有產污環節工藝流程見圖4-1。
圖4-1 帶有產污環節工藝流程
(1)原皮
項目以鹽濕牛皮為原料,原皮進廠后進行驗皮分級檢驗,以確定適合的產品類型。原皮本身帶有腥臭異味(G1)。
(2)浸水
浸水是皮革加工的第一道工序,浸水作用是溶解原皮中的食鹽,降低皮纖維周圍鹽的濃度,使纖維滲透作用加強,水可以進入皮纖維內部,去除一部分球蛋白,保證鞣制效果。浸水過程主要投加Na2S、Na2CO3等,用溫熱水悶洗和流水洗,產生含鹽、油脂、雜毛、可溶性蛋白類廢水(W1)。
(3)脫毛浸灰
向浸水槽中加入一定量的Na2S、Na2CO3、Ca(OH)2等進行水洗,便完成脫毛浸灰過程,其目的是進一步脫毛,去除毛囊中的軟球蛋白,但對可制成皮革的膠原不產生損害。此過程產生含毛固廢(S1),產生含石灰、硫化物、油脂、可溶性蛋白、毛等廢水(W2)。
(4)去肉
按工藝要求,利用專用設備對皮里肉面層進行剝離,去除脂肪等附肉,同時對不具備制革作用的邊角進行修割。此過程產生含有脂肪碎肉類固廢(S2),產生含硫化物、油脂、懸浮物等廢水(W3)。
(5)片堿皮
片堿皮按產品要求對皮胚進行剖層,將皮子分成兩層,分別稱為頭層革和二層革。由于皮子厚度不均等原因,片堿皮過程中產生一部分剖層廢料(S3);片堿皮過程使用新鮮水而產生少量廢水(W4),污染物濃度相對較低;產生的廢氣(G2)含少量氨。
(6)脫堿
脫堿作用是除去脫毛皮中被皮蛋白吸收的堿,并為軟化調節pH值。因蛋白質與堿有一定的結合能力,脫堿操作中必須將其轉換為可溶性鹽,脫堿過程必須通過嚴格控制pH值使皮子在最小膨脹范圍緩和進行。按工藝要求,此工序主要投加NH4Cl、酶制劑等,產生的廢水(W5)主要含硫化物、氨氮、氯化鈣等。
(7)浸酸鞣制
浸酸是指用酸和鹽處理皮,主要目的在于達到適合的pH值以適應防腐或鞣制。此工序主要投加NaCl、HCOOH、H2SO4等,調整pH值為2.7左右。
鞣制方法采用鉻鞣,由鉻鹽與皮纖維反應得到的皮纖維可以抵抗細菌侵蝕和耐高溫,且性能穩定。本方法直接使用三價鉻鹽與皮子反應,三價鉻溶入強酸后,與硫酸根離子、羥基、氯離子等形成陽離子絡合物,這些絡合物與皮蛋白質的酸性氨基酸的羧基發生反應,從而在皮中得以固定,鞣制過程主要投加鉻粉、HCOONa、NaHCO3等。
鞣制后產生含總鉻、鹽類等酸性廢水(W6)。
(8)削革
鞣制完成后,得到的皮子為藍濕皮,為順利進行削勻處理,通過擠水使皮子含水率在50%左右。根據產品要求控制產品厚度,通過削除皮內纖維層來實現。本工序產生固廢(S4)主要成份為藍皮屑。
(9)復鞣
復鞣可以改善皮革的觀感質量以及皮革的特性,從而提高皮革質量水平。復鞣前需要對藍皮進行水洗,主要投加HCOOH、脫脂劑等,水洗后進行復鞣,主要投加鉻粉、HCOONa、NaHCO3等,完成復鞣后進行中和水洗。此工序產生的廢水(W9)主要含總鉻、脫脂劑等。
(10)染色
染色是將染料固定在皮子上,根據客戶要求,著色染料有所不同。本工序主要投加染料、加脂劑、HCOOH、鉻粉等,產生的廢水(W10)主要含色度、總鉻、脂類等。
(11)涂飾
晾干完成后進入涂飾工序,修邊整飾是第一步,產生的固廢(S5)主要成份含皮革邊角料等。涂飾工序主要使用物料有染料、樹脂等,產生有機廢氣(G4)。
產污環節
(1)廢氣
項目產生的大氣污染物環節分為生產工藝、污水處理站及生活等。
生產工藝過程主要有原皮處理、脫堿、晾干、涂飾等工序產生的含硫化氫、氨氣、非甲烷總烴等工藝廢氣;污水處理站產生含硫化氫、氨、臭氣類惡臭污染物;職工食堂產生含油煙廢氣。
(2)廢水
項目產生的廢水分為生產廢水、生活污水及其它廢水。
生產廢水主要來源于生產車間、車間地面沖刷等,廢水顯堿性,主要含pH、COD、BOD5、懸浮物、硫化物、氨氮、動植物油、總鉻、氯化物、色度等;生活污水主要來源宿舍、食堂、衛生間、洗浴等生活設施,主要含有COD、BOD5、氨氮、懸浮物、動植物油等;其它廢水是指道路沖洗水、車輛沖洗水等,其水質含COD、懸浮物等,濃度不高。
(3)噪聲
項目污水處理站及車間內風機、水泵、空壓機等設備運行產生噪聲,其聲源強度75~85 dB(A)。
(4)固體廢物
項目產生固體廢物包括一般固體廢物、危險廢物和生活垃圾。
一般固體廢物:脫毛浸灰工序產生的毛、石灰等及去肉工序產生的脂肪、碎肉、片堿皮工序產生的皮纖維、廢包裝材料(不包括鉻粉及鉻鞣劑包裝袋)等屬于一般固體廢物,存放于一般固體廢物暫存場所,送至城市垃圾處理場集中處理;
危險廢物:污水處理過程產生的含鉻污泥、鉻粉及鉻鞣劑包裝袋、皮革邊角料渣等屬于危險廢物,存放于危險廢物暫存間,委托有危險廢物處置資質的單位轉運并處置;
生活垃圾:職工日常工作生活中產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環衛部門送至城市垃圾處理場處理。
2、皮革干線加工
帶有產污環節工藝流程見圖4-2。
圖4-2 帶有產污環節工藝流程
皮革干線加工圍繞著皮革半成品的基質修整和噴漿進行,具體流程如上圖。其中,晾皮烘干、繃皮、噴漿、熨平、真空工序使用蒸汽或蒸汽加熱水間接加熱,產生的冷凝水部分作為熱水系統的補充水,多余部分作為濕加工生產線的補充水利用,不外排;打磨工序產生細碎皮屑,經吸塵收集和布袋除塵器處理后在車間內無組織排放;噴漿和輥涂工序使用面漿后,均產生含有異味的有機廢氣,集中收集后經吸脫附催化燃燒設施處理;其他工序均產生少量異味氣體,在車間內無組織排放;打磨工序收塵處理和修邊工序產生少量碎皮屑;各生產工序均產生機械運行噪聲。
產污環節
(1)廢氣
①打磨廢氣
打磨工序產生細碎皮屑,經打磨機上配備的吸塵裝置收集后,通過布袋除塵器處理,處理后的廢氣在車間內無組織排放。
②噴漿廢氣
噴漿和輥涂工序使用面漿后,經烘干揮發產生含有異味的有機廢氣,采取密閉負壓抽氣方式收集揮發氣體,并配套建設噴淋塔+活性炭吸附脫附催化燃燒處理設施,凈化后廢氣經風機由15m高排氣筒排放。
(2)廢水
晾皮烘干、繃皮、噴漿、熨平、真空工序使用蒸汽或蒸汽加熱水間接加熱,產生的冷凝水部分作為熱水系統的補充水,多余部分作為濕加工生產線的補充水利用,不外排。
生產環節僅在清潔輥涂機和噴漿機等環節產生少量清洗廢水,集中收集到公司污水處理站處理后排入文登創業水務有限公司污水處理廠進一步處理。
(3)噪聲
主要來自機械運行噪聲,其聲源強度75~85 dB(A)。
(4)固體廢物
產生固體廢物包括一般固體廢物、危險廢物和生活垃圾。
一般固體廢物:噴涂產生的廢水性涂料桶屬于一般固體廢物,存放于一般固廢暫存場所,收集后外售綜合利用。
危險廢物:污水處理過程產生的廢機油、含鉻粉塵、皮革邊角料渣、廢活性炭等屬于危險廢物,存放于危險廢物暫存間,委托有危險廢物處置資質的單位轉運并處置;
生活垃圾:職工日常工作生活中產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環衛部門送至城市垃圾處理場處理。
產污環節及治理措施匯總:
表4-2 項目產污環節匯總
單元 |
類型 |
來源 |
主要控制因子 |
排放及處理方式 |
濕線加工皮革半成品 |
廢氣 |
污水處理站;車間原皮處理、脫堿、晾干 |
NH3、H2S、臭氣濃度 |
噴淋+生物除臭處理 |
廢水 |
生產車間、地面沖洗廢水 |
pH、COD、BOD5、懸浮物、硫化物、氨氮、動植物油、總鉻、氯化物、色度 |
經污水處理站處理后進入文登創業水務集團 |
|
噪聲 |
污水處理站及車間 |
風機、水泵等設備運行 |
連續 |
|
廢物 |
脫毛浸灰工序 |
毛、石灰等 |
存放于一般固體廢物暫存場所,送垃圾處理場 |
|
去肉工序 |
脂肪、碎肉 |
|||
片堿皮工序 |
皮纖維 |
|||
廠區 |
廢包裝材料(不包括鉻粉及鉻鞣劑包裝袋) |
|||
含鉻污泥 |
含鉻污泥 |
危廢庫、委托處置 |
||
鉻粉及鉻鞣劑包裝袋 |
鉻粉、鉻鞣劑 |
|||
修邊 |
皮革邊角料渣 |
|||
皮革干線加工 |
廢氣 |
打磨 |
碎皮屑 |
布袋除塵器處理后無組織排放 |
噴漿 |
VOCs |
噴淋塔+活性炭吸附脫附催化燃燒+15m排放 |
||
廢水 |
噴漿機、輥涂機清洗廢水 |
CODcr、氨氮 |
經污水處理站處理后進入文登創業水務集團 |
|
噪聲 |
機械運行 |
設備、風機運行 |
連續 |
|
廢物 |
噴漿 |
廢水性涂料桶 |
外售綜合利用 |
|
打磨 |
含鉻粉塵 |
危廢庫、委托處置 |
||
修邊 |
皮革邊角料渣 |
|||
設備維護 |
廢機油 |
|||
廢氣處理 |
廢活性炭 |
|||
職工生活 |
廢水 |
職工生活 |
CODcr、氨氮 |
經污水處理站處理后進入文登創業水務集團 |
廢物 |
職工生活 |
生活垃圾 |
送垃圾處理場 |
山東森鹿皮業有限公司 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監測方案
表 4-3 各場所、重點設施現狀清單
區域 |
面積/m2 |
用途 |
組成 |
防滲措施 |
區域現狀 |
儲罐區 |
20 |
儲存硫酸 |
硫酸儲罐一套 |
防滲措施:混凝土基層及圍堰 |
地面及圍堰防滲措施完好,地面硬化無破損 |
生產區 |
34000 |
生產車間 |
濕線及干線車間,生產設備:噴漿機、輥涂機、磨革機、量革修邊機、去肉機、片皮機、拉軟機、削革機、擠水機、濕線轉鼓、伸展機 |
防滲措施:混凝土基層,車間設置排水溝 |
地面及圍堰防滲措施完好,地面硬化無破損,設備無跑冒滴漏現象 |
污水處理區 |
6981 |
廢水處理 |
隔油池、氣浮池、反應池等及污水管道 |
各污水處理池均做防滲處理; |
污水收集及輸送管道均為密閉管道,管線周圍區域無明顯泄漏現象 |
廢氣治理區 |
400 |
廢氣治理 |
一套噴淋塔+活性炭吸附脫附催化燃燒設備,兩套氣旋塔+活性炭吸附脫附催化燃燒設備,一套生物噴淋除臭系統 |
防滲措施:混凝土基層及圍堰 |
非生產區域,地面及圍堰防滲措施完好,地面硬化無破損 |
固廢區 |
1800 |
暫存一般固體廢物及危險廢物 |
一般固體廢物暫存場、危廢暫存間 |
防滲措施:混凝土基層及圍堰,一般固廢暫存場設置排水溝 |
非生產區域,地面及圍堰防滲措施完好,地面硬化無破損 |
第 32 頁 共 57 頁
根據《山東森鹿皮業有限公司土壤污染隱患排查及整改方案 2022 年版》、《工業企業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監測技術指南(試行)》 (HJ 1209-2021)等相關技術規范的要求排查企業內有潛在土壤污染隱患的重點場所及重點設施設備,將 其中可能通過滲漏、流失、揚散等途徑導致土壤或地下水污染的場所或設施設備 識別為重點監測單元,開展土壤和地下水監測工作。
根據《工業企業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監測技術指南(試行)》(HJ 1209-0021): “重點場所或重點設施設備分布較密集的區域可統一劃分為一個重點監測單元, 每個重點監測單元原則上面積不大于 6400m2 ”。
企業重點單元如下:重點單元 A:包含濕線加工車間、危廢庫、硫酸儲罐;重點單元 B:污水處理站、一般固廢暫存區、危廢暫存庫)。
表5-1 企業重點單元現狀及單元類別
重點單 元 |
單元內重點場 所/設施/設備/ 生產活動 |
重點單元現狀 |
是否有隱蔽性重點 設施設備 |
單元類別 |
重點單 元 A |
濕加工車間 |
地面及圍堰防滲措施完好,地面硬化完好無破損 |
否 |
二類單元 |
2#危廢暫存庫 |
地面及圍堰防滲措施完好,地面硬化完好無破損 |
否 |
||
硫酸儲罐 |
圍堰防滲措施完好,地面硬化及罐體完好無破損 |
否 |
||
重點單 元 B |
污水處理站 |
地面防滲措施完好,地面 硬化無破損,污水收集及輸送管道均為密閉管道,管線周圍區域無明顯泄漏現象 |
是 (有半地下池體、污水管道) |
一類單元 |
一般固廢暫存區 |
地面防滲防腐措施完好,地面 硬化無破損,未見污染痕跡; |
否 |
||
1#危廢暫存庫 |
地面硬化無破損,未見污染痕 跡 |
否 |
根據原輔材料消耗的統計及生產工藝流程、產污環節的分析,地塊關注污染 物見下表 5-2。
表5-2 地塊污染物統計表
污染源名稱 |
產污位置/暫存位置 |
主要污染物 |
關注污染物 |
一、廢氣 |
|||
噴漿廢氣 |
噴漿車間 |
VOCs |
VOCs |
污水處理站臭氣 |
污水處理站 |
NH3、H2S、臭氣濃度 |
NH3、H2S、臭氣濃度 |
二、廢水 |
|||
生產廢水 |
濕線生產車間、污水處理站 |
pH、COD、BOD5、懸浮物、硫化物、氨氮、動植物油、總鉻、氯化物、色度 |
PH、COD、氨氮、總鉻 |
三、固體廢物 |
|||
濕加工車間 |
一般固廢暫存點 (設有圍堰,地 面及圍堰采取重 點防滲處理) |
毛、石灰、脂肪、碎肉、皮纖維、廢包裝袋(不包括鉻粉及鉻鞣劑包裝袋) |
/ |
干線加工車間 |
廢水性漆桶 |
/ |
|
危險廢物 |
危廢暫存間 |
含鉻污泥、鉻粉、鉻鞣劑、皮革邊角料渣、含鉻粉塵、廢機油、廢活性炭 |
危險廢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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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森鹿皮業有限公司 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監測方案
企業名稱 |
山東森鹿皮業有限公司 |
所屬行業 |
C1910 皮革鞣制加工 |
||||||
填寫日期 |
2023.4.11 |
填報人員 |
劉建江 |
聯系方式 |
15166316018 |
||||
序號 |
單元內需要監 測的重點場所/ 設施/設備名稱 |
功能(即該重點場 所/設施/設備涉 及的生產活動) |
涉及有毒有害物質清單 |
關注污染物 |
設施坐標(中心點坐 標) |
是否為隱 蔽性設施 |
單元類別 (一類/二 類) |
該單元對應的監測點位編號及坐標 |
|
重點單元 A |
1 、濕加工車間 |
濕線加工區 |
硫酸、硫化堿、鉻粉、氫氧化鈣、染料、鉻粉 |
硫酸、硫化堿、鉻粉、氫氧化鈣、染料、鉻粉 |
121°58′51.6″E 37°9′50.4″N |
否 |
二類 |
土壤 |
TR1 121°58′57″E 37°9′50″N |
2 、2#危廢暫存間 |
貯存有毒有害 物質的各類罐 槽
|
含鉻污泥、鉻粉及鉻鞣劑包裝袋、皮革邊角料渣、含鉻粉塵、 |
危險廢物 |
121°58′48.90″E 37°09′50.91″N |
否 |
||||
3 、硫酸儲罐 |
涉及有毒有害 物質的生產設施 |
硫酸 |
硫酸 |
121°58′51.94″E 37°09′47.88″N |
否 |
地下水 |
D1 121°58′50″E 37°9′51″N |
||
重點單元 B |
1、污水處理站 |
污水處理區 |
生產廢水 |
PH、COD、氨氮、總鉻 |
121°58′56.90″E 37°09′51.70″N |
是 |
一類 |
土壤 |
TR2 121°58′56.53″E 37°9′50.05″N |
2、1#危廢間 |
危險廢物貯存區 |
廢機油、廢活性炭 |
危險廢物 |
121°58′55.71″E 37°09′54.54″N |
否 |
||||
3、一般固廢暫存間 |
一般固體廢物貯存區 |
/ |
/ |
121°58′59.41″E 37°09′48.61″N |
否 |
地下水 |
D2 121°58′56.43″E 37°9′54.54″N |
圖6-1重點單元及相應監測點/監測井的布設位置
山東森鹿皮業有限公司 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監測方案
重 點 單 元 |
單元內 重點場 所/設施/ 設備/生 產活動 |
防滲 類型 |
重點單元現狀 |
單元類別 |
布點 類別 |
點位 編號 |
點位坐標 |
點位位置 |
布設原因 |
布設依據 |
重點單元A |
濕加工車間 |
重點防 滲 |
地面及圍堰防滲措施完好,地面硬化完好無破損 |
二類單元 |
土壤 |
TR1 |
121°58′57″E 37°9′50″N |
2#危廢暫存間南側 綠化帶 |
1 、區域及周邊硬化、防滲防 腐措施完好; 2 、 點位設置于2#危廢暫存間南側綠化帶,不影響企業正常生產、不破壞原有硬化及防滲措施。 |
1、涉及有毒有害 物質的生產區或生產設施; 2、危險廢物貯存區; |
2#危廢暫存間 |
地面及圍堰防滲措施完好,地面硬化完好無破損 |
|||||||||
硫酸儲罐 |
圍堰防滲措施完好,地面硬化及罐體完好無破損 |
地下水 |
D1 |
121°58′50″E 37°9′51″N |
削勻擠水車間南側 |
1 、位于重點單元地下水流向下游; 2 、利用企業區域內現有的地下水監測井2#,符合HJ1209及HJ164的篩選要求,可以作為地下水污染物監測井 |
||||
重點單元B |
污水處理站 |
重點防滲 |
地面防滲措施完好,地面 硬化無破損,污水收集及輸送管道均為密閉管道,管線周圍區域無明顯泄漏現象 |
一類單元 |
土壤 |
TR2 |
121°58′56.53″E 37°9′50.05″N |
污水處理站西南角 |
1 、區域及周邊硬化、防滲防 腐措施完好; 2 、 點位設置于污水處理站東側,不影響企業正常生產、不破壞原有硬化及防滲措施。 |
1、存在地下池體 的一類單元; 2、廢水集中處置 及排放區域; |
1#危廢間 |
地面防滲防腐措施完好,地面 硬化無破損,未見污染痕跡; |
|||||||||
一般固體廢物暫存間 |
地面硬化無破損,未見污染痕 跡 |
地下水 |
D2 |
121°58′56.43″E 37°9′54.54″N |
2#危廢庫東側 |
1 、位于重點單元地下水流向下游; 2 、利用企業區域內現有的地下水監測井1#,符合HJ1209及HJ164的篩選要求,可以作為地下水污染物監測井
|
||||
地下水對照點 |
地下水 |
D0 |
121°58′59.15″E 37°9′43.93″N |
汽車革干線車間東側綠化帶 |
1 、地下水井位于企業用地地下水上游區域; 2 、利用企業區域內現有的地下水監測井5#,符合HJ1209及HJ164的篩選要求,可以作為地下水對照點
|
山東森鹿皮業有限公司 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監測方案
類別 |
點位 編號 |
初次監測-監測指標 |
選取原因 |
后續監測-監測指標(后 續監測可根據初次監測 結果增加指標) |
選取原因 |
采樣深度 |
采樣深度依據 |
監測頻次 |
土壤 |
TR1 |
GB36600表1 基本項目45 項 |
根據《工業企業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監測技術指南(試行)》(HJ1209-2021)“原則上所有土壤監測點的監測指標至少應包括GB36600表1基本項目,地下水監測井的監測指標至少應包括GB/T14848表1常規指標(微生物指標、放射性指標除外)。 |
前期監測中曾超標的污染物;重金屬、揮發性半揮發性有機物。 |
根據《工業企業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監測技術指南(試行)》(HJ1209-2021)“后續監測指標至少包括(1)該重點單元對應的任一土壤監測點或地下水監測井在前期監測中曾超標的污染物,超標判定參見本標準7 ,受地質背景等因素造成超標的指標可不監測;(2)該重點單元涉及的所有關注污染物。 |
表層土壤:0~0.5m |
二類單元(重點單元A)內部表層土壤 |
1年/1次 |
TR2 |
GB36600表1 基本項目45 項 |
表層土壤:0~0.5m |
一類單元(重點單元B)周邊表層土壤監測點;由于污水處理站下游50m內有D2地下水監測井,按照指南要求進行監測,因此隱蔽性重點設備周邊不布設深層土壤監測點。 |
1年/1次 |
||||
地下水 |
D0 |
GB/T14848表1常規指標39項(不包括微生物指標及放射性指標) |
根據《工業企業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監測技術指南(試行)》(HJ1209-2021)“原則上所有土壤監測點的監測指標至少應包括GB36600表1基本項目,地下水監測井的監測指標至少應包括GB/T14848表1常規指標(微生物指標、放射性指標除外)。 |
前期監測中曾超標的污染物;pH、耗氧量、色度、嗅和味、溶解性總固體、硫化物、氨氮、硝酸鹽、亞硝酸鹽、硫酸鹽、總磷、氯化物、總鉻、六價鉻、總大腸菌群、菌落總數、苯、甲苯、乙苯、二甲苯、二甲基甲酰胺 |
《地下水環境監測技術規范》(HJ/T164-2020)表附錄F. 1中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業行業 特征項目
|
潛水層 |
對照點,企業不涉及地下水取水 |
半年/1次 |
D1 |
GB/T14848表1常規指標39項(不包括微生物指標及放射性指標) |
根據《工業企業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監測技術指南(試行)》(HJ1209-2021)“原則上所有土壤監測點的監測指標至少應包括GB36600表1基本項目,地下水監測井的監測指標至少應包括GB/T14848表1常規指標(微生物指標、放射性指標除外)。 |
前期監測中曾超標的污染物;pH、耗氧量、色度、嗅和味、溶解性總固體、硫化物、氨氮、硝酸鹽、亞硝酸鹽、硫酸鹽、總磷、氯化物、總鉻、六價鉻、總大腸菌群、菌落總數、苯、甲苯、乙苯、二甲苯、二甲基甲酰胺 |
《地下水環境監測技術規范》(HJ/T164-2020)表附錄F. 1中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業行業 特征項目
|
潛水層 |
重點單元A監測井,企業不涉及地下水取水 |
半年/1次 |
|
D2 |
GB/T14848表1常規指標39項(不包括微生物指標及放射性指標) |
根據《工業企業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監測技術指南(試行)》(HJ1209-2021)“原則上所有土壤監測點的監測指標至少應包括GB36600表1基本項目,地下水監測井的監測指標至少應包括GB/T14848表1常規指標(微生物指標、放射性指標除外)。 |
前期監測中曾超標的污染物;pH、耗氧量、色度、嗅和味、溶解性總固體、硫化物、氨氮、硝酸鹽、亞硝酸鹽、硫酸鹽、總磷、氯化物、總鉻、六價鉻、總大腸菌群、菌落總數、苯、甲苯、乙苯、二甲苯、二甲基甲酰胺 |
《地下水環境監測技術規范》(HJ/T164-2020)表附錄F. 1中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業行業 特征項目
|
潛水層 |
重點單元B監測井,企業不涉及地下水取水 |
半年/1次 |
備注:當有點位出現下列任一種情況時,該點位監測頻次應至少提高 1 倍,直至至少連續 2 次監測結果均不再出現下列情況,方可恢復原有監測頻次;經分析污染可能不由該企業生產活動造成時除外,但應在監測結果分析中一并說明:
a )土壤污染物濃度超過 GB36600 中第二類用地篩選值、土壤環境背景值或地方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
b)地下水污染物濃度超過該地區地下水功能區劃在 GB/T14848 中對應的限值或地方生態環境部門判定的該地區地下水環境本底值;
c )地下水污染物監測值高于該點位前次監測值 30%以上;
d)地下水污染物監測值連續 4 次以上呈上升趨勢。
山東森鹿皮業有限公司 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監測方案
土壤樣品的采集方法參照《工業企業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監測技術指南(試行)》 (HJ 1209-2021)、 《地塊土壤和地下水中揮發性有機物采樣技術導則》 (HJ 1019—2019)、和《土壤環境監測技術規范》(HJ/T166-2004)的要求進行;
地下水樣品采集方法參照《工業企業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監測技術指南(試行)》 (HJ 1209-2021)、 《地塊土壤和地下水中揮發性有機物采樣技術導則》 (HJ 1019—2019)和《地下水環境監測技術規范》(HJ/T164-2020)的要求進行。
①每個土壤監測點位采樣深度包括表層(除去回填土) 以下 0~0.5m 左右、 部分點位采樣深度包括深層土(深度略低于隱蔽重點設施底部與土壤接觸面), 存在污染痕跡或現場快速檢測識別出的污染相對較嚴重的位置,現場用XRF輔助采樣。
②為確保樣品采集具有代表性,取樣前,應使用木刀刮去表層約 2cm 厚土壤, 排除因取樣管接觸或空氣暴露造成的待測成分污染。現場采集的土樣用聚乙烯自封袋或者玻璃瓶密封。樣品封裝好后,貼上樣品標簽,包含樣品編碼、采樣日期 和分析項目等信息。
(2)地下水樣品采集與保存
①地下水采集前應對水井進行清洗,測量并記錄水位。
②水采樣前需用待采集水樣潤洗 2~3 次。
③使用低流量潛水泵采樣時,應將采樣管出水口靠近樣品瓶中下部,使水樣沿瓶壁緩緩流入瓶中,過程中避免出水口接觸液面,直至在瓶口形成一向上彎月 面,旋緊瓶蓋,避免采樣瓶中存在頂空和氣泡。
④使用貝勒管進行地下水樣品采集時,應緩慢沉降或提升貝勒管。取出后, 通過調節貝勒管下端出水閥或低流量控制器,使水樣沿瓶壁緩緩流入瓶中,直至在瓶口形成一向上彎月面,旋緊瓶蓋,避免采樣瓶中存在頂空和氣泡。
⑤地下水平行樣采集要求。地下水平行樣應不少于地塊總樣品數的 10% ,每個地塊至少采集 1 份。
⑥使用非一次性的地下水采樣設備,在采樣前后需對采樣設備進行清洗,清洗過程中產生的廢水,應集中收集處置。采用柴油發電機為地下水采集設備提供動力時,應將柴油機放置于采樣井下風向較遠的位置。
⑦樣品封裝好后,貼上樣品標簽,包含樣品編碼、采樣日期和分析項目等信息;地下水采集完成后,樣品瓶應用泡沫塑料袋包裹,并立即放入現場裝有冷凍藍冰的樣品箱內保存。
(1)運裝前核對
在采樣小組分工中應明確現場核對負責人,裝運前進行樣品清點核對,逐件與采樣記錄單進行核對,保存核對記錄,核對無誤后分類裝箱。如果樣品清點結果與采樣記錄有任何不同,應及時查明原因,并進行說明。
樣品裝運同時需填寫樣品運送單,明確樣品名稱、采樣時間、樣品介質、檢測指標、檢測方法、樣品采集運送人等信息。
(2)樣品流轉
樣品流轉運輸的基本要求是保證樣品安全和及時送達。樣品應在保存事先內盡快運送至檢測實驗室。運輸過程中要有樣品箱并做好適當的減震隔離,嚴防破損、混淆或玷污。
(3)樣品交接
實驗室樣品接收人員應確認樣品的保存條件和保存方式是否符合要求。收樣實驗室應清點核實樣品數量,并在樣品運送單上簽字確認。
(4)樣品分析測試
監測樣品的分析和測試工作應由具有國家計量認證(CMA)資質的檢測機構 進行。樣品的分析測試方法應優先選用國家或行業標準分析方法,尚未國家或行業標準分析方法的監測項目,可選用行業統一分析方法或行業規范。
- 31 -
企業建立自行監測質量體系,各個環節按照《工業企業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監測技術指南(試行)》 ( HJ 1209-2021 )、 《地下水環境監測技術規范》 (HJ/T164-2020)、 《土壤環境監測技術規范》 (HJ/T166-2004)等要求做好各 環節質量保證與質量控制。
企業自行對其監測方案的適用性和準確性進行評估,評估內容包括但不僅限 于:
(1)重點單元的識別與分類依據是否充分,是否已按照《工業企業土壤和地下 水自行監測技術指南(試行)》 (HJ 1209-2021)標準的要求提供了重點監測單元清單及標記有重點單元及監測點/監測井位置的企業總平面布置圖;
(2)監測點/監測井的位置、數量和深度是否符合《工業企業土壤和地下水自 行監測技術指南(試行)》 (HJ 1209-2021)5.2 的要求;
(3)監測指標與監測頻次是否符合《工業企業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監測技術指南(試行)》 (HJ 1209-2021)5.3 的要求;
(4)所有監測點位是否已核實具備采樣條件。
在產企業自行監測過程的質量保證及質量控制,除應嚴格按照本指南的技術要求開展工作外,還應嚴格遵守所使用檢測方法及所在實驗室的質量控制要求,相應的質控報告應作為樣品檢測報告的技術附件。質量控制管理分為現場采樣及實驗室分析控制管理兩部分。
8.3.1現場采樣質量控制
(1)采樣過程質量控制
現場工作相關程序包括地下水監測井洗井、土壤和地下水樣品采集以及保存,這些工作程序均須按照相關的規范進行。采集有代表性樣品和防止交叉污染 是現場工作質量控制的兩個關鍵環節。
①樣品采集
現場采樣嚴格按照相關的土壤采樣技術規范及方法開展工作。在采樣過程中,采樣人員需佩戴丁腈手套,一般而言,采集一個樣品要求使用一套采樣工具。 為避免采樣過程中采樣器具的交叉污染,每個采樣前需要對采樣設備進行清潔;與土壤接觸的其它采樣工具,在重復使用時也要進行清洗。具體情況如下:
1 、采樣過程中采樣人員不應有影響采樣質量的行為,不得在采樣時、樣品 分裝時及樣品密封的現場吸煙,不得隨意丟棄采樣過程中產生的垃圾以及可能影響土壤及地下水環境質量的物品等。
2 、采集土壤或土柱原狀保留,待取樣結束后統一回填。
3 、每完成一個樣品的采集應更換采樣手套并清潔采樣工具,采樣人員佩戴的手套、 口罩等統一收集,集中處理。
②樣品現場管理
樣品在密封后,貼上標簽,所有的樣品均附有樣品流轉單。樣品流轉單和標簽均包含樣品名稱、采樣時間和分析項目等內容。
③現場儀器設備校準
用于現場采樣的測量儀器每天均進行校準和維護。所有的校準按照相關的儀器作業指導書執行,校準結果記錄在冊。校準結果達不到測量要求的儀器將被替換。所有的儀器設備每周進行一次檢查和維護。
④現場樣品保存和運輸
樣品在保存和運輸的過程中以4℃冷藏,及時送至實驗室,以確保在樣品的有效期內完成分析。
⑤現場記錄文件管理
在現場采樣過程中,現場工程師詳細記錄地塊信息、采樣過程、采樣點、重大事件、現場觀察到的信息和現場測量結果,填寫相關的記錄表格。
(2)現場質量控制樣品
為評估樣品采集、運輸、貯存和數據分析等不同階段的質量控制效果,本次調查在現場采樣過程中設置質量控制樣品,包括平行樣和空白樣,其中土壤采集 10%平行樣。
8.3.2樣品流轉質量控制
(1)現場交接
樣品采集后,指定專人將樣品從現場送往臨時整理室,到達臨時整理室后,送樣者、接樣者和監理方三方同時清點樣品,即將樣品逐件與樣品登記表、樣品標簽和采樣記錄單核對,并在樣品交接單上簽字確認,樣品交接單由三方各存一份備查。樣品統一放入泡沫保溫箱,內部放入足夠量冷凍好的藍冰進行保溫,使其內部溫度恒定維持在 4℃以下,同時應確保樣品的密封性和包裝的完整性。
(2)郵寄流轉
核對無誤后,將樣品分類、整理和包裝后放于冷藏柜中,于當天或第二天發往檢測單位。樣品運輸過程中均采用保溫箱保存,內置低溫藍冰,以保證保溫箱溫度不高于4℃ 。同時嚴防樣品的損失、混淆和沾污,直至最后到達檢測單位分析實驗室,完成樣品交接。
(3)實驗室流轉
待檢測公司收到樣品后,需要對收樣單進行核對,同時發送郵件和取樣方和監理確認。
8.3.3實驗室分析質量控制
為了保證分析樣品的準確性,除了實驗室已經過 CMA 認證,儀器按照規定 定期校正外,在進行樣品分析時還對各環節進行實驗室內部質量控制,隨時檢查和發現分析測試數據是否受控(主要通過標準曲線、精密度、準確度等)。每個測定項目計算結果要進行復核,保證分析數據的可靠性和準確性。
實驗室質量控制包括實驗室內的質量控制(內部質量控制)和實驗室間的質量控制(外部質量控制)。前者是實驗室內部對分析質量進行控制的過程,后者是指由實驗室或技術組織通過發放考核樣品等方式對各實驗室報出合格分析結果的綜合能力、數據的可比性和系統誤差做出評估的過程。
為確保樣品分析質量,本項目土壤樣品檢測單位應獲得計量認證合格(CMA) 以及具有相關檢測因子資質。實驗室質控樣:除現場平行樣外,實驗室需具有其內部質控要求,這些實驗室質控樣品包括:空白樣,實驗室控制樣,實驗室平行樣,加標樣品及加標平行樣品的檢測分析對檢測質量進行控制。
附件1 企業地理位置圖
附件2 重點監測單元及布點圖
附件3 重點監測單元清單
企業名稱 |
山東森鹿皮業有限公司 |
所屬行業 |
C1910 皮革鞣制加工 |
||||||
填寫日期 |
2023.4.11 |
填報人員 |
劉建江 |
聯系方式 |
15166316018 |
||||
序號 |
單元內需要監 測的重點場所/ 設施/設備名稱 |
功能(即該重點場 所/設施/設備涉 及的生產活動) |
涉及有毒有害物質清單 |
關注污染物 |
設施坐標(中心點坐 標) |
是否為隱 蔽性設施 |
單元類別 (一類/二 類) |
該單元對應的監測點位編號及坐標 |
|
重點單元 A |
1 、濕加工車間 |
濕線加工區 |
硫酸、硫化堿、鉻粉、氫氧化鈣、染料、鉻粉 |
硫酸、硫化堿、鉻粉、氫氧化鈣、染料、鉻粉 |
121°58′51.6″E 37°9′50.4″N |
否 |
二類 |
土壤 |
TR1 121°58′57″E 37°9′50″N |
2 、2#危廢暫存間 |
貯存有毒有害 物質的各類罐 槽
|
含鉻污泥、鉻粉及鉻鞣劑包裝袋、皮革邊角料渣、含鉻粉塵、 |
危險廢物 |
121°58′48.90″E 37°09′50.91″N |
否 |
||||
3 、硫酸儲罐 |
涉及有毒有害 物質的生產設施 |
硫酸 |
硫酸 |
121°58′51.94″E 37°09′47.88″N |
否 |
地下水 |
D1 121°58′50″E 37°9′51″N |
||
重點單元 B |
1、污水處理站 |
污水處理區 |
生產廢水 |
PH、COD、氨氮、總鉻 |
121°58′56.90″E 37°09′51.70″N |
是 |
一類 |
土壤 |
TR2 121°58′56.53″E 37°9′50.05″N |
2、1#危廢間 |
危險廢物貯存區 |
廢機油、廢活性炭 |
危險廢物 |
121°58′55.71″E 37°09′54.54″N |
否 |
||||
3、一般固廢暫存間 |
一般固體廢物貯存區 |
/ |
/ |
121°58′59.41″E 37°09′48.61″N |
否 |
地下水 |
D2 121°58′56.43″E 37°9′54.54″N |
附件4 各點位監測指標及選取原因
類別 |
點位 編號 |
初次監測-監測指標 |
選取原因 |
后續監測-監測指標(后 續監測可根據初次監測 結果增加指標) |
選取原因 |
采樣深度 |
采樣深度依據 |
監測頻次 |
土壤 |
TR1 |
GB36600表1 基本項目45 項 |
根據《工業企業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監測技術指南(試行)》(HJ1209-2021)“原則上所有土壤監測點的監測指標至少應包括GB36600表1基本項目,地下水監測井的監測指標至少應包括GB/T14848表1常規指標(微生物指標、放射性指標除外)。 |
前期監測中曾超標的污染物;重金屬、揮發性半揮發性有機物。 |
根據《工業企業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監測技術指南(試行)》(HJ1209-2021)“后續監測指標至少包括(1)該重點單元對應的任一土壤監測點或地下水監測井在前期監測中曾超標的污染物,超標判定參見本標準7 ,受地質背景等因素造成超標的指標可不監測;(2)該重點單元涉及的所有關注污染物。 |
表層土壤:0~0.5m |
二類單元(重點單元A)內部表層土壤 |
1年/1次 |
TR2 |
GB36600表1 基本項目45 項 |
表層土壤:0~0.5m |
一類單元(重點單元B)周邊表層土壤監測點;由于污水處理站下游50m內有D2地下水監測井,按照指南要求進行監測,因此隱蔽性重點設備周邊不布設深層土壤監測點。 |
1年/1次 |
||||
地下水 |
D0 |
GB/T14848表1常規指標39項(不包括微生物指標及放射性指標) |
根據《工業企業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監測技術指南(試行)》(HJ1209-2021)“原則上所有土壤監測點的監測指標至少應包括GB36600表1基本項目,地下水監測井的監測指標至少應包括GB/T14848表1常規指標(微生物指標、放射性指標除外)。 |
前期監測中曾超標的污染物;pH、耗氧量、色度、嗅和味、溶解性總固體、硫化物、氨氮、硝酸鹽、亞硝酸鹽、硫酸鹽、總磷、氯化物、總鉻、六價鉻、總大腸菌群、菌落總數、苯、甲苯、乙苯、二甲苯、二甲基甲酰胺 |
《地下水環境監測技術規范》(HJ/T164-2020)表附錄F. 1中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業行業 特征項目
|
潛水層 |
對照點,企業不涉及地下水取水 |
半年/1次 |
D1 |
GB/T14848表1常規指標39項(不包括微生物指標及放射性指標) |
根據《工業企業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監測技術指南(試行)》(HJ1209-2021)“原則上所有土壤監測點的監測指標至少應包括GB36600表1基本項目,地下水監測井的監測指標至少應包括GB/T14848表1常規指標(微生物指標、放射性指標除外)。 |
前期監測中曾超標的污染物;pH、耗氧量、色度、嗅和味、溶解性總固體、硫化物、氨氮、硝酸鹽、亞硝酸鹽、硫酸鹽、總磷、氯化物、總鉻、六價鉻、總大腸菌群、菌落總數、苯、甲苯、乙苯、二甲苯、二甲基甲酰胺 |
《地下水環境監測技術規范》(HJ/T164-2020)表附錄F. 1中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業行業 特征項目
|
潛水層 |
重點單元A監測井,企業不涉及地下水取水 |
半年/1次 |
|
D2 |
GB/T14848表1常規指標39項(不包括微生物指標及放射性指標) |
根據《工業企業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監測技術指南(試行)》(HJ1209-2021)“原則上所有土壤監測點的監測指標至少應包括GB36600表1基本項目,地下水監測井的監測指標至少應包括GB/T14848表1常規指標(微生物指標、放射性指標除外)。 |
前期監測中曾超標的污染物;pH、耗氧量、色度、嗅和味、溶解性總固體、硫化物、氨氮、硝酸鹽、亞硝酸鹽、硫酸鹽、總磷、氯化物、總鉻、六價鉻、總大腸菌群、菌落總數、苯、甲苯、乙苯、二甲苯、二甲基甲酰胺 |
《地下水環境監測技術規范》(HJ/T164-2020)表附錄F. 1中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業行業 特征項目
|
潛水層 |
重點單元B監測井,企業不涉及地下水取水 |
半年/1次 |
關鍵詞: